“红罐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就像一部豪门争斗的戏码,有过相亲相爱,也有过相恨相杀,最终在2017年8月16日有了最后的审判结果。8月16日,最高法院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互不侵犯,互不赔偿。(包装装潢是指包装的造型和表面设计,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加以装饰和美化,使包装的外形、图案、色彩、文字、商标品牌等各个要素构成一个艺术整体,起到传递商品信息、表现商品特色、宣传商品、美化商品、促进销售和方便消费等作用。)
对此裁定,加多宝表示衷心感谢,王老吉也发文表示尊重审判结果。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相亲相爱:
1997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签署第二次合同,约定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
2001年到2003年,香港鸿道集团负责人陈鸿道3次向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行贿共计300万元港币,使得双方再签补充协议。最终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相恨相杀:
2010年,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签署的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广药集团提出仲裁请求,王老吉商标立案。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收到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广药集团收回商标,推出自己的红罐产品。
“红罐之争”:
2012年5月,失去“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的加多宝公司推出自有品牌。
2012年7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2013年,广东高院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红罐之争”案。
2014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加多宝败诉,产品改为金罐。
2015年,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8月16日,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共享!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最高人民法院还表示,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合理避让的精神,善意履行判决,秉持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珍视经营成果,尊重消费者信赖,以诚实、守信、规范的市场行为,为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而努力。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案件,涉及到了《著作权法》的产品包装装潢设计图著作权、《专利法》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法》的商标权,这些都是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的部分。截至目前,加多宝连败22次,累计赔偿金额超过2亿元。在此期间,加多宝用切身经历,给广大创业者上演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红罐之争”尘埃落定,此案件提醒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明晰权责关系。除此之外,通过在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上查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加多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名下的商标状况,您可以发现,两家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重视。王老吉与加多宝在商标上都是全类保护,对之前有遗漏的商标也大多用其他的商标程序予以解决。对于后来傍大牌、蹭大牌的商标,王老吉与加多宝公司大多采用异议的程序,以保证自己的商标不被其他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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