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已经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形式发布,今年12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该规定有何亮点?实施后商标注册有何变化?该规定的实施,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为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注册商标。整个市场的运行,尤其是大的电商平台的入驻都需要卖家提供商标注册证,注册证的提供根据商标注册的不同流程,所需要的入驻费用也不尽相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可能在价格上就要高于已经下证的注册证,商标已成为商家入驻的先行官。
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目前,合肥全市设有商标咨询服务窗口11个,安徽省会合肥政务中心设立了一个商标受理窗口,这个商标受理窗口可以受理商标注册、续展、质权登记等25项业务申请,然后在汇总到北京商标局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合肥今年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53273件,商标注册43121件,有效注册量174051件。整个安徽商标受理169061件,商标注册148655件,有效注册量575429件,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安徽这几年来大大小小也设立了多家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公司,注册商标,版权,专利等等,安徽点金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已专业从事商标专利15年,在合肥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业务量辐射范围广,全国各地的客户也有很多,欢迎大家前来咨询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的便利化,也带来了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等问题。即将实施的《规定》,重点瞄准了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
《规定》主要有三大亮点:增强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对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将规制恶意注册行为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程序,在责任主体方面既包括申请人和权利人也包括商标代理机构。《规定》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规定》明确了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以及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如果商标注册部门经审理认为属于违反这些规定情形的,可作出驳回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已注册的商标,也可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大量的恶意囤积只会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这样的行为应该有具体的法律规范加以惩戒,如今政策来了,你囤积,我驳回,你的行为将由你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