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轻松筹”,相信许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是那个金融行业的众筹平台。
可你知道吗?最开始的“轻松筹”是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专注于年轻人新生活,基于微信社交圈的筹款工具,在该平台上可以发起一般项目或者吃喝玩乐项目,聚会AA、购物拼单等均可实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为什么吃喝玩乐的APP突然变成金融平台?
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两家公司竟然同时拥有“轻松筹”的商标。
李逵变李鬼,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4年9月,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轻松筹”。并于2016年6月在《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中的第35类、38类、42类服务上注册了 “轻松筹”文字商标。
但后来,一家来自北京的以金融为主的平台后来居上,成功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也就是现在我们所熟知的“轻松筹”。
对此,上海追梦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轻松筹诉至法院。
追梦公司称,北京轻松筹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轻松筹”及安卓手机APP“轻松筹”上发布了大量众筹项目信息,突出使用了“轻松筹”文字,该标识与其商标相同,且其提供的服务属于原告商标核定的服务范围,容易造成公众混淆,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2000万元。
但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其公司于2016年7月注册取得了“轻松筹”商标,并将该商标使用在金融服务上,并不属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服务范围,所以不构成侵权。
据了解,北京轻松筹从2014年11月开始申请注册“轻松筹”商标,到目前为止共注册16件,注册类别有9类、35类、36类、38类、41类、42类、45类等。
两个公司同时拥有“轻松筹”的商标,这究竟应该如何判定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控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在文字、读音、含义、排列方式上一致,仅在字体上存在细微差别,属于近似标识。
被告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且已有相关主体对原、被告提供的服务实际产生了混淆,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轻松筹”文字商标在第35类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令北京轻松筹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8万元,并在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对此,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